會員條款

【會員註冊須知】

  1. 您確認註冊時使用之個人資料(姓名、電話、及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均屬實,若您的資料錯誤或需要變更時,須隨時修正與更新,並維護您個人資料的正確性,如因您所填寫的個人資料有誤,導致所受之權益受損,均應由您自行承擔。
  2. 若本司發現或合理懷疑您的帳號發生盜用、不正常使用狀況等,本司將主動通知您並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且暫停該帳號所生服務之處理及後續利用,若您合理發現您的資料不正確或遭盜用等不正常狀況,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會處以必要的防範與處理方式,但上述通知不代表本司對會員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的責任。
  3. 在利用網站進行預約或資料查詢行為時,您將依不同服務需求提供一組身分證號碼、電話號碼或電子信箱與密碼,在進行選擇服務行為時,請確實保管此個人資料,若您未能保管好電話/電子信箱及密碼,因此所受之損害,將由您自行承擔。
  4. 當您利用網站進行預約或資料查詢行為與註冊會員時,在使用過程時所產生的資料紀錄,均將保存於本公司的會員服務紀錄資料庫內,您並同意本公司在不違反您的個人資料隱私狀況下,於履行契約、客戶管理、會員管理、行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特定目的之範圍內,蒐集、利用或處理。如果你不想參與資料搜集工作,可隨時通知本公司。

【會員權益與網路購物】

一、SUM會員得使用於SUM汽車網所提供之相關服務:
  1. 買車:預約賞車、留言詢問
  2. 賣車:線上收購服務
  3. 保修:預約保養維修服務
  4. 鈑噴:預約鈑噴烤漆服務
  5. 汽車美容:線上購物
二、SUM會員享有下列優惠權益:
  1. 不定期網站購物折扣優惠
  2. 不定期特別會員回饋活動
  3. 訂單紀錄與訂單最新狀態查詢
三、網路購物需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 7 天鑑賞期(包含例假日)之權益。請注意:七日鑑賞期屬「考慮期」並非「試用期」,若商品如經拆封、使用、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恕無法退貨。
  2. 會員如未滿十八歲者,於網路消費前應先經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一經訂購消費,即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3. 會員使用SUM網站完成購物,在完成線上購物結帳流程後,本公司將會以手機簡訊發送訂單確認通知,該簡訊僅表示我們有收到您的訂單,但不表示已接受您的訂單,我們保留訂單成立與否的權利,若因意外等狀況導致無法接受您的訂單,將使用電話與您聯繫進行後續作業,如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4. 若收件人資訊不完整、手機號碼填錯、MAIL信箱填錯、收件人無法收貨、遇意外天災、調貨、盤點、補貨等情況,出貨時間將順延。
  5. 包裹寄出後,若因收件人資料給錯、收件人無法收貨或收件地址無人代簽收而導致包裹被退回,需請收件人補運費後再次寄出。
  6. 訂單配達時間為預估時間,實際配送狀況需依當地配送狀況為主,無法承諾配達時間,若訂單需求具時效者,需自行承擔時效之風險。
  7. 會員以信用卡刷卡扣款方式為給付,必須填寫確實之信用卡資料;若發現有不實登錄或任何未經持卡人許可而盜刷其信用卡的情形時,本公司得以暫停或終止其會員資格,並取消訂單,若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亦將依法追究。訂單成立本公司得以向信用卡收單業務機構請求帳款。
  8. 本公司因交易而知悉或持有消費者之交易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將進行保密,並建置符合交易需求之安全機制。若發生不當使用個人資料情形,致消費者受有損害時,將依相關法律負賠償責任。

【免責聲明】

  1. 對於本公司所提供之會員服務,均僅依各服務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使用,對於使用者之特定要求或需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本公司不負任何擔保或保證責任。
  2. 對於各種行銷促案與會員服務,本公司保留隨時停止提供會員服務權利,且不因此對會員負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3. 您同意並了解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無須為您在使用此平台中所產生任何直接、間接、附隨、特別、衍生、懲罰性的損害負責。
  4. 會員服務系統或功能之例行性維護、改置或變動所發生之服務暫停或中斷,本公司將於暫停或中斷前,以電子郵件、公告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告知會員。
  5. 若在以下情形,會員服務有所中斷或暫停,致使會員所產生的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存放會員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 會員或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法令、本使用條款或各使用規範之情形
    • 因第三人之行為、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會員服務暫停或中斷
    • 因其他非本公司所得完全控制之行為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會員服務暫停或中斷。

【準據法及管轄】

  1. 本約定條款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會員約定條款中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份無效時,不影響其他約定之效力。
  2. 因本條款所發生之訴訟,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